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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协议中,甲方为客户单位,乙方为服务提供商:中国快网,以下简称甲乙方:

一、 合作事项

  乙方为甲方提供在国际互联网基础服务(IBS),包括签约的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等各项服务,具体服务事项以订购为准。

二、 特别注意事宜:

  乙方为中国镜内合法企业,拥有中国法律保护同时受相关法律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例,为了双方愉快和顺利的完成合作,为了确保绝大部分用户利益,提醒甲方注意:

  1. 所有在中国境内开设的互联网站必须完成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备案可自行备案也可由乙方代办,乙方为每个虚拟主机提供一次免费代办服务。
  2. 所有互动型网站(如:包含论坛、聊天室、博客、开放式留言板、电子白板、电子布告牌等),必须做到三证齐全!具备24小时网管,在开办以上网站前,必须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申请含BBS的ICP证,并同时在当地公安网监部门提交备案登记。
  3. 所有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网站,在开办网站前必须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4. 所有网站禁止出现与色情、低俗、赌博、反动、私服、法轮功、六合彩、垃圾邮件、垃圾传真、垃圾短等相关违法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关闭网站,永不开启。凡涉及人体艺术、保健咨询、彩票、政治等相关内容网站,需完成专项审批后方可上线。
  5. 所有网站禁止出现与各类违法信息:包括网站内出现、链接或网站刊列广告中出现、以及游客或注册会员发布等。

  如出现以上信息,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精神、确保乙方绝大部分客户利益,如发现以上问题,将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直接停止服务,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相关法律制载。请务必注意。

三、 双方的基本责任与权利:

  1. 乙方应保证服务的真实、可靠及持续性。但不可抗拒因素除外(见四、五章)。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乙方应依据合同第五章所述进行赔偿。
  2. 甲方拥有所注册域名、空间、邮局及其它服务的所有权。
  3. 乙方在甲方交纳服务费用后的24小时完成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及操作接口。
  4.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逾期不能注册或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未能保证甲方注册的域名的有效性时,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已付费用,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但由于甲方的原因及不可抗拒的因素则除外。甲方没有委托乙方注册的情况亦除外。
  5. 存放于由甲方租借的服务器空间、域名、邮局等服务的任何合法内容,其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将其用于其他目的,乙方无权干涉并不得作未经甲方同意的修改。
  6. 甲方服务开通后,乙方提供专用页面(如:域名面板、主机面板、邮局面板)和口令供甲方修改、更新网页等内容所用。
  7. 乙方不得在甲方网站上打任何广告或任何其它内容。
  8.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或垃圾邮件。
  9. 有必要时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及证明文件以配合乙方的各项服务。
  10. 甲方应保证其存放于本协议所指的服务的内容的合法性,若出现违法内容,乙方无提醒甲方修改责任,因此带来后果由甲方自负,甲方不得以乙方未提醒、通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11. 为保障商务用户的系统运行效率,乙方不接受"聊天室"、"广告交换"、"邮件列表"、"大型下载"(特别注明除外)等多进程应用程序或大量占用资源程序。由于虚拟主机是共享型的网络服务,如由于甲方程序大占用CPU/带宽造成其它用户甚至其它服务器性能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改正、关闭或转出网站。
  12. 为了确保绝大部分客户利益,若甲方网站出现怀疑出现非法内容(如擦边球现象)或其它可能造成对其它用户造成影响的内容,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退回款项。
  13. 在服务期内,若甲方需转让、出租相关服务,应办理相关手续(如域名过户等)并书面通知乙方。若甲方需转让、出租相关服务并未通知乙方,其服务期中若出现非法信息引起的相关后果,仍有甲方承担。

四、 免则条款:

  以下原因导致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用户在线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及付费过程的同时,域名被他人先行注册;
  2. 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虚假及不详信息造成无法完成申请,或域名被收回,乙方不承担责任;
  3. 由于申请人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年度运行管理费、申请人账号密码被他人盗用等情况;
  4.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用户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由于电信部门维护网络、执法部门检查等特殊情况,不属于服务供应商方违约,因此造成用户损失的,服务供应商方不承担责任;
  5. 由于申请人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未能按时缴纳年度运行管理费、申请人账号密码被他人盗用等情况;
  6. 虚拟主机或其它共享方式提供接入服务的客户鉴于共享IP及其它资源的特殊性质,因共享资源的其它用户非法或违约行为造成网络中断或其它情况的,乙方应全力修复,但不属于服务供应商方违约,因此造成用户损失的,服务供应商方不承担责任;
  7. 因用户域名、空间、邮局等相关服务不在我司,且无法进行正常指向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8. 因用户所留"保留邮箱"无法接收邮件或用户长时间不收查邮箱造成重要通知未阅读而引起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9. 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用户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用户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10. 因申请人网站及相关业务包含色情暴力及其它原因造成公安、工商或其它政府部门要求停止运行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1. 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五、 提供服务与赔偿: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乙方将严格遵照相应的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规定时限内的服务,但不完全承诺100%的网络联通性和数据安全性,若出现相关中断等问题,依据以下条款提供赔偿:

  1. 若因乙方设备或技术故障造成服务暂时中断,服务供应商方将以故障所造成的中断时间三倍顺延用户的服务时限(即:中断1小时补偿3小时);由于乙方原因给客户方造成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客户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用;
  2. 乙方依据《用户主机操作重要规则》进行数据备份,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网站当前数据丢失,将以备份数据进行恢复。特殊情况下,备份数据无法恢复的,乙方将以延长服务时限3月做为补偿;
  3. 对于拥有特别重要数据或服务的用户,用户应自行采取各类容余办法(如DNS轮循等),在特殊情况下造成的服务中断或数据丢失,乙方将仅依据本节第2条、第3条进行赔偿,其它损失由客户自行负责。
  4. 用户申请注册的域名如未能生效,乙方将如数奉还注册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正式生效的域名失效后被他人抢注,赔偿将以申请人当年向乙方所缴纳的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为限;
  5. 乙方保证用户注册的域名所有权归用户所有,用户对此域名享有独立的处置权。若用户需转移域名,乙方将协助用户完成域名转移工作。

六、 相关法律:

  双方应共同尊守国家、地方、互联网权威机构的法律与条文,并以此为服务操作过程的参考依据,该类内容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条例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
  ·电子邮件与垃圾邮件调查报告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七、 付款方式:

  乙方自甲方付款之日起,为甲方开通服务,付款方式以乙方官方网站公开信息为准,甲方付款后应通知乙方,乙方需要1个工作日内录入款项,并开通服务。

八、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于其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签约地人民法院审理。

九、 特别说明:

  本合同协议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拥有相同效力,甲方在线注接受“用户协议”时即视为接受本合同内容。本合同协议中所包含服务以用户实际订购为准,款项以中国快网的在线财务系统记录为准。

确 定